新华社北京12月24日电(吴宇、任军)记者12月24日从中国人民银行获悉,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近日联合发表意见文件,提出21项重大金融支持措施,旨在提升“借贷”和“结算”两大金融功能,支持西部陆海新通道高质量发展。据介绍,八部门联合发布的《关于金融支持加快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的意见》围绕“船舶带物流、物流带经贸、经贸带产业”的主要发展路径,提出多方位深化金融改革创新开放、全面完善西部陆海新通道金融服务体系的关键举措。关于完善金融合作结构建议政府机构加强金融综合协调和支持。鼓励金融机构总行(总部)以西部陆海新通道跨区域综合运营模式为重点,研究对沿线省(区、市)分行建立一体化授信机制,便利省际资金流动。意见文件从构建高质量金融流通体系的角度出发,提出在重庆设立新西部陆海通道基金,支持沿线基础设施和产业园区建设。按照商业化、法治化原则,考虑并提供现有运河基础设施项目债转股等政策支持。支持加快发展多式联运“一体化”金融保险服务n 鼓励银行、保险公司等继续开发适应航运业发展需要的金融产品和服务。在完善金融开放体系方面,意见文件提出支持广西省建设中国—东盟金融城、重庆市建设莱佛士国际金融集群、成都建设数字跨境投融资平台、广东湛江省建设跨境投融资和产业合作平台。支持沿线省(区、市)参与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梁项目,推广使用央行数字货币与泰国、香港、阿联酋、沙特等国家跨境支付。中国人民银行官员表示,下一步,中国人民银行和央行将市人民政府将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多种措施,推动该制度的落实。充分发挥大金融服务渠道、大物流、大产业、大平台、大市场的优势和功能,支持形成“陆海对外合作、东西部相互支撑”的开放新格局。
(编辑:胡峰)